时间: 2024-01-29 05:04:04 | 作者: 酒水行业
针对2021年的75号文,想请问一下,集团董事会可否将有关批阅权限授权给总经理办公会?详细包含:一是集团董事会可否将新增三种状况担保的批阅权限授权给总经理办公会;二是集团董事会可否将续办三种状况担保的批阅权限授权给总经理办公会?
依据《关于加强中心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告诉》(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规则,中心企业不行以对进入重组或破产清算程序、资不抵债、接连三年及以上亏本且运营净现金流为负等不具备继续运营才能的子企业或参股公司能够供给担保,不得对金融子企业做担保,集团内无直接股权联系的子企业之间不得互保,以上三种状况确因客观状况需要做担保且危险可控的,需经集团董事会批阅。集团董事会对以上三种担保事项的批阅权限不得授权给总经理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