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18 09:36:05 | 作者: 视频中心
近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对贵港市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贵港市公安局、商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2022.9.21”不合法经营电子烟网络案子作出断定,以不合法经营罪依法对8名被告人判处六个月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此,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的不合法经营电子烟网络案子落下帷幕。
案子要追溯到2022年9月12日,贵港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接到警方反应头绪,敏捷与公安机关、市监部分联合建立专案组。接纳头绪当即研判剖析、布控查询直至21日时机成熟,火速施行抓捕。
当天,专案组共出动公安干警、市监和烟草执法人员200余名,分红9个举动小组,对涣散在贵港市辖区内的木格镇、新塘镇、瓦塘镇、木梓镇的7个不合法出产冒充注册商标电子烟产品窝点进行同步收网,一举打掉了一批长时间在广西贵港和广东两地,触及出产、仓储、运送、出售全链条的制售冒充电子烟网络团伙。现场捕获涉案嫌疑人96名,查扣冒充ELFBAR、LOST等品牌电子烟制品1.1万余个,电子烟烟管、烟油、电池、咪头胶、包装盒等原辅资料一批;焊锡机12台、压管机6台、热缩机8台等。
据了解,该案子是电子烟工业管理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迹以来,广西首个因不合法出产电子烟被判刑的案子,已于2023年5月12日,由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断定3名主犯构成不合法经营罪和冒充注册商标罪的竞合犯,以量刑重的不合法经营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八年不等,并处罚金3.5万到32万元不等。
据悉,该案子涉案人员合计11人获刑,有力震撼了涉电子烟违法犯罪分子,足够体现了烟草、公安、市监、检察院、法院等部分的联动机制效果,完成了部分信息同享、情报道侦、依据固定、后期协同等方面的高效联动,有力保护了辖区电子烟商场秩序,实在保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的人利益。(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