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按照施工资质相对应等级要求,填报已培训人员A、B、C证、建造师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不够数量,需上传补齐,建造师证还需系统内可查询。
企业申报之日起至通告结束阶段,申报的人员在多个公司任职或使用的,认定为多公司重复使用,现系统自动屏蔽重复使用人员。
A证、B证、C证和建造师证(含其他注册的人员)未注册到已提交资质申请公司,需重新转注册已核查的人员或者注销已核查的人员。
是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是指企业中对工程勘测考察业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对公司申报工程勘测考察综合资质或申报两个及以上工程勘测考察专业资质的,只需申报1人,此人的个人业绩应为本次申报的资质类型中的一种。
5、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要求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筑师吗?
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公司可以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可以由涵盖工程设计业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替代。
7、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可否是已完成设计工作,但尚未建成的项目,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未建成的项目不能认定。企业业绩必须是竣工投产的或者是已经试运行的。其证明材料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9、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增项、升级事项的,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或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资料?
基本流程是:企业申报→系统5个工作日内自动受理→公示审查意见→公告审批结果。
公示意见为不同意的申请事项,公司能够在规定时限内针对公示意见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的,视为企业对公示意见无异议,不再接受陈述材料。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增项,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但符合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受理其资质申请:
1)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
3)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和主要营业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根据四川省住建厅官网文件通知栏目里面的川建建发〔2021〕161号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全省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出证全流程网办。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栏,点击“我要办事”—“项目审批”—“按事项办理”,根据申请项目的施工许可权限,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办理事项选择“施工许可阶段”—“我要申报”,按要求准确填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并通过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工改2.0版”)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不再要求提交纸质件。主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预览、保存、下载和打印带有审批机关电子签章的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栏—“操作指引”—“操作文档”中查看或下载《四川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